根据GB/T 19877-2026规定,新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、杀菌剂和调理剂等配制而成,具有清洁及抗菌、抑菌特种功能的个人用特种清洁剂,具体涵盖三大品类:
特种洗手液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洗手液
特种沐浴剂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沐浴产品
特种香皂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香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以下产品不适用本标准:
免水洗型清洁产品
消毒产品(按消毒产品管理)
非皮肤清洁类产品
企业需首先梳理产品线,明确区分普通清洁产品与特种清洁产品,确保特种类产品执行新国标。
变化一:标准体系整合,检测尺度统一
旧版标准将特种洗手液、特种沐浴剂、特种香皂分为三个独立标准,检测项目、指标限值、试验方法各不相同,企业送检与机构检测成本高、效率低,监管尺度也难以统一。
新国标变化:统一检测框架、统一术语定义、统一判定规则,同一套检测标准覆盖全品类,大幅简化流程,提升检测一致性。
变化二:微生物管控升级,安全底线更严
新国标明确要求致病菌不得检出,这是合规红线。同时,微生物管控覆盖原料、生产、灌装到成品的全链条,严防二次污染。
变化三:抗菌/抑菌功效规范化,杜绝虚标
旧版标准对功能宣称的检测方法不统一,导致市场上“抗菌”“抑菌”标注随意,消费者难以辨别。
新国标明确要求:
抗菌产品:对指定菌种(大肠杆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)的杀菌率需达到标准限定值,且稳定性合格
抑菌产品:对指定菌种的抑菌率需达到标准限定值,且长效性满足要求
禁止行为:无检测数据宣称抗菌/抑菌、超范围宣称、使用“灭菌”“消毒”“消炎”“治病”等医疗化用语
只有通过标准检测的产品,才可标注“抗菌”或“抑菌”。
上一个:已经是第一个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