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19877-2026《个人用特种清洁剂》新国标解读

文章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6-04-07

随着消费者对个人清洁用品的功效与安全性要求日益提高,具备抗菌/抑菌功能的特种清洁产品市场持续升温。与此同时,产品功效虚标、成分不规范、标签混乱等问题也屡见不鲜。
2026年2月,GB/T 19877-2026《个人用特种清洁剂》正式发布,并将于2026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这项新国标一举替代了原有的三项旧标准(GB 19877.1-2005特种洗手液、GB 19877.2-2005特种沐浴剂、GB 19877.3-2005特种香皂),实现“三标合一”,标志着我国个人用特种清洁剂行业正式迈入统一规范、严管功效、安全为先的新阶段。

一、哪些产品适用新国标?

根据GB/T 19877-2026规定,新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、杀菌剂和调理剂等配制而成,具有清洁及抗菌、抑菌特种功能的个人用特种清洁剂,具体涵盖三大品类:

特种洗手液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洗手液

特种沐浴剂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沐浴产品

特种香皂:具备清洁+抗菌/抑菌功能的水洗型香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以下产品不适用本标准:

免水洗型清洁产品

消毒产品(按消毒产品管理)

非皮肤清洁类产品

企业需首先梳理产品线,明确区分普通清洁产品与特种清洁产品,确保特种类产品执行新国标。

二、新国标三大核心变化

变化一:标准体系整合,检测尺度统一

旧版标准将特种洗手液、特种沐浴剂、特种香皂分为三个独立标准,检测项目、指标限值、试验方法各不相同,企业送检与机构检测成本高、效率低,监管尺度也难以统一。

新国标变化:统一检测框架、统一术语定义、统一判定规则,同一套检测标准覆盖全品类,大幅简化流程,提升检测一致性。

变化二:微生物管控升级,安全底线更严

新国标明确要求致病菌不得检出,这是合规红线。同时,微生物管控覆盖原料、生产、灌装到成品的全链条,严防二次污染。

变化三:抗菌/抑菌功效规范化,杜绝虚标

旧版标准对功能宣称的检测方法不统一,导致市场上“抗菌”“抑菌”标注随意,消费者难以辨别。

新国标明确要求:

抗菌产品:对指定菌种(大肠杆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)的杀菌率需达到标准限定值,且稳定性合格

抑菌产品:对指定菌种的抑菌率需达到标准限定值,且长效性满足要求

禁止行为:无检测数据宣称抗菌/抑菌、超范围宣称、使用“灭菌”“消毒”“消炎”“治病”等医疗化用语

只有通过标准检测的产品,才可标注“抗菌”或“抑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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